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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民宿最高可获500万奖励!济南2000万专项资金扶持民宿
发布时间:2020-04-22 23:26:19    点击次数:2037

济南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提到“关于打造“泉城人家”民宿品牌,安排2000万元资金支持民宿业发展”。记者从4月22日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对此,也有相关标准和要求。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苏文表示,为支持民宿业发展,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民宿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宿集聚区、精品民宿奖补工作。《济南市民宿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奖补明确标准和具体要求。

一是对民宿集聚区的奖补。对区域内,三星级以上民宿客房数量达到30个的民宿集聚区,给予150万元扶持奖励;四星级(含)以上民宿客房数量达到80个的民宿集聚区为民宿集聚发展示范区,给予500万元扶持奖励。同一集聚区只奖一次。民宿集聚区(含示范区)所获扶持奖励资金,70%由民宿集聚区使用,用于该集聚区民宿标识导览、环境打造、智慧旅游、游客服务等民宿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所在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单位)按照工程进度予以拨付。剩余30%由各投资主体按照参评客房数量平均分配。

二是对精品民宿的奖补。对联审挂牌的民宿,根据标准评定为一、二、三、四、五星级的,每间客房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15000元、30000元、50000元的奖补。民宿提升改造后升级的,只奖补差额部分,不再重复奖补。

三是对知名品牌的奖补。对在本市投资民宿,单个项目建成的四星级(含)以上民宿客房数量不少于40个的知名品牌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扶持奖励,同一企业只奖一次。四是对民宿创意设计的奖补。在全市举办的民宿创意策划比赛、评比等活动中,设置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每家民宿业主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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