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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发布者: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3 16:09:25    点击次数:6820

自本月初《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正式印发以来,在行业内引起了极大关注,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乡村民宿发展,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5月22日,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海口永兴镇儒张村正式对外发布:

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2019年5月22日

彭太华:科学引导乡村民宿发展,有利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全域旅游发展,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民宿的发展,2018年2月,海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海南发展乡村民宿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内容,4月29日省住建厅印发了《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从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品规划、政策扶持等方面全面制定发展规划。为让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落地,这一次省住建厅牵头联合了省旅文厅、省财政厅、省农村农业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六个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以乡村民宿为抓手振兴乡村发展,丰富海南旅游住宿产品体系,活化利用传统民居,传承和发展海南文化。今天非常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来到美丽的儒张村,参加我们《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的邀请到省住建厅副厅长许毅、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林亚芒、省旅文厅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刘静文、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处长宁春杰、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孙振林向大家介绍《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背景、意义目的及具体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有请省住建厅副厅长许毅就《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目的做说明。

许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有效途径,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于去年2月牵头拟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8号),提出要依托我省独特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建设生态、人本、特色的乡村民宿,打造休闲度假、康复疗养、避寒过冬的“鸟巢”,让农民更多参与到乡村旅游服务中,助力全域旅游,实现美丽乡村健康持续发展。《意见》出台以后,各界反响热烈,特别是去年习总书记413在海南发表重要讲话以后,为推动海南自贸区、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省委省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摆脱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海南由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气候特点深受全国人民喜爱,长期成为度假和休闲养老的理想之地,实施最严格限购政策以后,如何合理的引导和消解巨大的市场需求,助力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创造旅游消费新热点,我们认为发展乡村民宿大有可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年来乡村民宿投资热情高涨,据不完全统计,海南乡村民宿从无到有,目前有近400家,但从总体来看,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特色不突出、精品不多、市场定位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如何从政府角度去把乡村民宿行业规范好、引导好、服务好、发展好,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规范我省乡村民宿经营行为,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民宿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及为了统筹部署全省乡村民宿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推动全省乡村民宿工作,按照省领导指示,去年12月,我厅牵头着手起草了《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我厅组织至浙江、四川省省份开展民宿专题考察调研,充分借鉴吸收民宿发达省份民宿发展经验,并结合海南实际情况,于去年12月底完成《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初稿,并于去年12月29日及今年2月22日先后两次发文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市县意见。为充分听取意见,我厅于2月18日召集有关部门和主要市县召开管理办法专题座谈会。我厅累计吸收、吸纳部门和市县意见110条,并针对性地对《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3月14日报省政府专题会审议,再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送审稿,于4月22日再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彭太华:感谢许毅副厅长,下面有请省住建厅副处长林亚芒解读《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林亚芒:一是《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办法》涵盖总则、开办要求、开办流程、经营规范、监督管理、附则等共六章28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是《办法》拟定的目的,乡村民宿的定义、适用范围、发展原则、管理职责等。第二条明确了乡村民宿的定义:本办法所称乡村民宿,是指利用农村、农林场居民的合法住宅,以及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闲置资源,为消费者体验乡村生活、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等提供住宿接待服务的经营场所。第二章为开办要求,针对乡村民宿开办的选址规划、房屋土地合法性、经营规模、建筑设施、消防安全、卫生和环境、安全管理等条件作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提出在乡村民宿选址方面,应当符合所在市、县、自治县的总体规划要求,尽可能利用现有民房进行改建、扩建,如属新建乡村民宿,必须坚持逢建必报,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建设。严禁以开办乡村民宿名义变相发展房地产。在合法性方面,应具备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特别提出鼓励签订10年以上长租合同,租约到期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市县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对签订满20年租约的规范合同文本实行编号备案管理,并监督合同执行,这是在全国范围内海南首次提出从政府角度保障和鼓励长租,有利于稳定投资者的预期,有力打造乡村民宿精品。在乡村民宿的经营规模方面,要求原则上应当符合单栋民宿客房数量应当在14间以内,单栋床位数应当在30床以内,这主要出于消防管理和民宿体验考虑。

在消防管理方面,提出了8大消防管理要点,公安消防部门按照该要点到现场进行核验,简单实用,针对性强。第三章为开办流程,为本《办法》的重点内容,本着降低门槛,简化流程,把握关键,做好服务的原则,明确乡村民宿的开办实行联合核验备案机制,由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县乡村民宿联合核验小组,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局)增加“乡村民宿”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全省“审批一张网”系统平台增设“乡村民宿申请备案”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第四章为经营规范,主要是乡村民宿的日常经营管理规范,涉及广告营销、安全保护、住宿登记、视频监控、应急管理、安全警示等有关方面。第五章为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乡村民宿经营中违法违规现象,各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责和管理要求,特别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财政支持方面,明确各市县要统筹各级财政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文明生态村创建等涉农资金,支持各村民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省级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通过省级考核认定为“示范点”的乡村民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第六章为附则,明确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

《实施方案》共分3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指出发展是乡村民宿主要依据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海南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脱贫攻坚、房地产调控及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等决策部署。第二部分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即结合海南自然、生态和人文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农村的合法闲置资源,通过规划统筹、政策扶持、宣传引导,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等市场要素参与海南乡村民宿开发建设,2019年建设8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3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2020年建设20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4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2021年建设20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5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并逐步将我省乡村民宿业发展成经营环境好,服务质量高,地域特色鲜明,人文底蕴厚实,具有规模性的乡村旅游新业态。第三部分主要从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备案管理程序、统筹资源管理、加强政策制度保障、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培养乡村民宿人才、创建乡村民宿示范点、创新经营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等9个方面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在拟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期间,按照省政府要求,为构建海南乡村民宿发展体系,统筹规划布局,分类指引发展,完善配套支持,促进乡村民宿有序健康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前段时间已经正式发布;同时,为推广宣传优势乡村民宿示范案例,我厅选取我省目前已建成和在建乡村民宿共15个代表性范例,编印成《海南省乡村民宿创建示范点画册》,供各界借鉴参考,借此机会,也算正式发布。所有规划和画册的完整电子资料,我们都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供免费下载。

彭太华: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请问许毅副厅长发展乡村民宿对乡村振兴有何意义?

许毅:发展乡村民宿对乡村振兴的意义业是多方面的:第一,可以促进青年的返乡,农村青年能够在家门口就业;同时,很多民宿在与当地交融的过程中,无形中带动了当地村民及下一代素质的提升;第三,民宿是在不破坏现有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利用闲置的房屋及资源开发出来的,符合整个乡村生态宜居的特色;第四,民宿的发展让很多乡村闲置的资源得到了盘活,最大的好处就是村民有收入了,村民可以把自己种的土特产卖给民宿、卖给游客,村民也可以融入民宿,做民宿的管家、厨师等,甚至发展成民宿的高级管理人员,整个过程中老百姓受益良多,乡村的富裕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尤其传统村落,这是留住乡愁所在,但因为大量的传统村落已经空心化、破败化,保护修缮比较棘手,如果植入乡村民宿,活化利用,这对于保护是有利的,从很多经验来看用起来就是最好的保护。民宿作为一个核心点,可以把整个乡村的人、事凝聚了起来,把文化拾了起来。

记者:请问许毅副厅长乡村民宿的备案流程具体是怎么样?

许毅:简单的讲,有三个步骤:(一)乡村民宿申请人通过海南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海南e登记”自主申报登记,获得电子营业执照。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注册登记信息推送给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二)乡村民宿申请人通过全省“审批一张网”系统“乡村民宿申请备案”填写《海南省乡村民宿开办申请表》(附件1)基本事项,并签订《海南乡村民宿开办告知承诺书》(附件2),提出乡村民宿开办申请,由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牵头,5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受理、联合审查、联合踏勘、集体评审,并在现场将评审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三)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海南省乡村民宿开办申请表》、《海南乡村民宿开办告知承诺书》等完整备案信息,出具乡村民宿经营备案证书。申请人获得乡村民宿经营备案证书后,即可开展依法经营。要求各相关部门应依法、高效、优质地为申请人办理相关证照,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全省各市县均依托全省“审批一张网”在线平台完成乡村民宿开办备案工作。

记者:请问刘静文副处长乡村民宿的考核评定如何开展?

刘静文:海南省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按照自愿申报,全面评审;依据标准,科学认定;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定期复核,提升水平;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原则。参与等级评定的企业必须参加必备条件的评估,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只有当必备条件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等级评定的环节。等级划分依据《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表》的细则进行。从设施设备(222分)、服务要求(160分)、特色项目(168分)、综合加分(50分)等四个方面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分。等级由低到高分为“铜宿”(达标)、“银宿”(良好)、“金宿”(优秀)三个等级。

等级评定按照“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组织评定、批准、授牌、复核”的程序进行,主要分为以下六步骤:第一步,乡村民宿开业一年后,可按照《标准》规定开展服务质量等级的自我评定,自评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评审材料,向所在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的书面申请。第二步,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单位做出推荐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属申请企业的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送至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处。第三步,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处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评定委员会对各市(县)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查,确定资料审查通过企业名单,并公布结果。第四步,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对通过等级评定的申报单位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针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投诉或举报,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将逐项进行核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第五步,对公示期间未被投诉、举报的申请单位,或者虽被投诉、举报但限期整改完善的申请单位,获得相应的服务质量等级证书等标牌奖励。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对此予以公告。第六步,我厅将对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实行“动态管理、能升能降”的复核管理机制。对被评定为“铜宿”等级的企业,每三年复核一次;对“银宿”、“金宿”等级的企业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工作由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对复核结果未达标的企业,将被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仍然不能达到要求,其服务质量等级将被降低或撤销。对发生重大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责任事故、在经营过程中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消费者投诉经查实后未按期整改落实、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乡村民宿企业,可不经复核程序,直接撤销其相应的服务质量等级。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对复核情况予以通报。被撤销服务质量等级的企业,自被撤销之日起3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

记者:请问宁春杰处长如何对乡村民宿进行规范建设和管理?

宁春杰:我局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来加强民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检查食材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超负荷接待等问题。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督促整改,屡教不改或违法经营的依法严厉查处,切实督促经营者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二是实施优秀引领。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与公示制度,发挥量化结果为“优秀”等级单位的引领辐射作用,鼓励民宿间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以点带面,提升民宿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宣传培训。持续加强对民宿经营者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在民宿集中的地方,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不断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四是推进社会共治。积极推进民宿实施后厨“明厨亮灶”建设,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请问公安部门如何加强对民宿的管理?

孙振林:乡村民宿需要办理入住身份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要严格落实“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四实”登记制度,住宿旅客可在乡村民宿前台核验身份信息办理入住登记或通过企业端“民宿和出租屋管理系统”手机APP采集旅客信息,办理入住登记。

来源: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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