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房问题一直是民宿行业重要的关注点和敏感因子,各地争议很大,有的地方明文取缔,有的地方模糊状态,个别地区鼓励先行先试。网约房到底是不是民宿?网约房与旅游民宿、城市民宿、乡村民宿关系如何和边界在哪?网约房是不是对存量闲置的城市房产的盘活?网约房是否符合国家对民宿行业的相关政策?每个人的观点大不相同。不过笔者的理解为:网约房是共享经济的表现形式之一、反映共享经济显著特性的业态之一,甚至可以这么说其已成为文旅行业最亮眼的共享经济产业。
主要观点有三:
一、所有类型的民宿本质上都是共享经济(网约房)
所有民宿本质上都是对闲置资源、沉睡资源、潜在资源、低效资源的盘活再利用,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重塑价值和放大价值。旅游民宿、城市民宿、乡村民宿除却形态的明显差异,从本质特性来看都是网约房或共享经济房源。另外从网约房的定义来看,关键词“经营”“互联网”“提供住宿”。“经营”不难理解,经营主体从事盈利性质的住宿业务。“互联网”是指网络房发布信息的主要方式,试问现在哪个类别的民宿不需要通过公域和私域流量?互联网传播是所有民宿的基本手段,即便极个别民宿从来不通过OTA平台发布房源,但这些不需要OTA订单的网红民宿百分百需要网络传播的文章和短视频推流,也要通过网络信息和社交工具进行沟通和联络,最后完成与入住者的连接。“提供住宿”是一个发自强烈主观意愿的动态过程,民宿的产品是以住宿为核心的相关服务。
二、广东民宿在全国率先且较为彻底地解决了民宿及其他非酒店类住宿业态的合法性问题
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省级民宿管理办法,率先施行民宿备案制,为后来海南、广西、贵州、福建等省市推行备案制提供了成功样板。“管理办法”解决了民宿行业的顶层设计问题,旅游民宿、乡村民宿、城市民宿三大类别民宿的绝大多数问题得以解决。但是涉及到非民宿规划区、商品房、住宅小区等区域的网约房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深圳、广州、成都、北京、上海以及厦门的网约房问题一直存在,代表了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对于网约房(主要是城市民宿)的一般态度;只有少数地方如珠海、贵阳、西安等地,对网约房政策相对宽松。但笔者一直没有看到一个完整有效和各方都相对满意的解决办法。
日前(今年8月4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广东省公安厅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意见,令笔者惊喜,不得不对广东当政者的超前意识、施政水平和知识素养以及对民宿的理解深度啧啧称赞。
“管理办法”的特点有三:一是前瞻性。超前意识和智慧把握了网约房和民宿的真正定义,回归到了民宿的本质。民宿的本质是共享,民宿就是共享经济,也是网约房的主要组成部分。二是整体性。从管理主体、公安职责、基本条件、经营者义务、平台义务、禁止条款、违法责任等方面为网约法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整体性的解决方案。解决网约房的管理问题核心是信息共享,平台信息、经营主体、入住人员、房屋信息、租赁信息、安全信息、证照信息、合规信息等实现了无差别的备案和共享,自然头痛的焦点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三是务实性。民宿的问题由“管理办法”解决,网约房问题由“管理规定”从公安的角度补充性解决,相关措施比较务实。民宿的开办和经营在其中最直接的管理主体就是公安部门了,有了“管理规定”之后,管理方和被管理方均“有法可依”,明了了政策,自然在实操过程中避免了“误判”。如此这般,务实地管好了“网约房”,还搞活了非酒店类的住宿业经济。今年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深圳主持召开经济大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提出包括广东在内的4个沿海省在地方对中央财政净上缴中贡献超过6成,要完成财政上缴任务。笔者相信广东非酒店类的住宿业经济形成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一定会对广东完成财政上缴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三、民宿的未来,共享只是起点
经常谈及民宿的未来,有的人从诗意的角度去理解,有的人从民宿发展的集约化、资本化、连锁化去理解,也有的人从民宿发展的初心和自持率去理解,还有的人从乡村振兴战略去理解。从当前、长远来看,这些理解都毋庸置疑。
我在这里不想当杠精,只是想表达下我对“民宿的未来,共享只是起点”这句话的理解:一是共享经济形态的崛起是民宿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共享是民宿的本质属性,民宿初心是什么?是共享,是当初开办民宿时分享的欲望和需求。二是未来民宿的发展政策将更加开放。或许我们从广东的“民宿办法”到“管理规定”的发展轨迹来看,已经觉得很前瞻很突破了,不过全国大部分省市的管理手段还远远达不到。但这种达不到是暂时的,不能局限了我们对民宿未来的畅想。
笔者根据中央放管服、经济进一步开放和民宿的民生属性、共享属性、便利性来看,或许未来,全国所有非酒店类住宿业态(含所有类别的民宿)只要做好“信息共享”都能实现合法合规经营。普通老百姓开办民宿将更加简便,家庭化经营成为主流,自持物业的比例空前提高,入住民宿也将更加智慧和便捷。未来民宿是纯粹的家庭副业,投资属性变弱,个人共享价值进一步放大。未来民宿的监管也将无限放开,更多的是经营主体和入住者的自觉行动。
附件:广东省公安厅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