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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出台规定 自然保护区禁建民宿
发布者:厦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7-10-11 13:42:57    点击次数:3224

  《厦门市翔安区民宿管理实施细则》给民宿落户及拓展区域画“红线”

  (记者 王元晖 通讯员 蔡江沈)随着这些年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翔安各种类别的民宿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成长起来。不过,近日出炉的《厦门市翔安区民宿管理实施细则》却对这些民宿的落户及拓展区域,画出了醒目的“红线”。

  已经明确的是,今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同时,民宿单栋房屋客房数不得超过14间,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800平方米。

  而对民宿经营者,翔安同样准备了“紧箍咒”。据悉,不按规定对入住游客进行登记,纠缠消费者或强行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产品销售和服务不实行明码标价,经营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污染环境、乱搭乱建、乱占乱用土地等行为,接下来都将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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