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石狮旅游民宿业管理,促进旅游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石狮本土民宿产业实际情况,近日,《石狮市关于发展永宁镇旅游民宿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经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泉州市首个旅游民宿新规,也是全省第二个以县(市)级政府的名义单独制定通过的旅游民宿新规。
《意见》解读
——适用于永宁镇行政区域 社会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报经营民宿
记者了解到,《意见》主要包括规模与范围、管理机制、基本要求、部门职责、申报对象、申报程序与时限、经营责任及其他等八方面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意见》适用于永宁镇行政区域范围,并明确了民宿的经营规模,即:民宿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4间,床位数应在30床以内,建筑总层数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根据《意见》,民宿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原则,实行永宁镇政府属地管理、有关部门联合核验和监管的管理机制。民宿业主及经营管理者落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永宁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意见》同时对各相关部门、镇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
《意见》指出,社会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报经营民宿。民宿经营者在申请时,需填写《石狮市民宿经营申报联合核验表》及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房屋内外装修设计申请和竣工验收申请。其中,房屋内外装修设计申请由民宿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提出,将相应申报材料提交给永宁镇政府,经同意后,镇政府牵头组织消防等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并公示。如改造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要求,将提出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及公示意见出具综合审查意见。竣工验收申请由镇政府窗口负责受理竣工验收备案申请,牵头组织消防等相关部门现场查验,提出验收意见;镇政府窗口根据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出具综合意见验收审查意见,符合验收条件的经公示后予以备案。
《意见》明确民宿经营者作为民宿经营主体,必须待申报手续齐全(即:提供审批通过《石狮市民宿经营申报联合核验表》《工商营业执照》及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后才能从事具体经营活动。
出台背景
——消费升级的客观需求 农民增收的有效方法
为何要鼓励发展永宁镇旅游民宿?对此,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民宿经济,适应了正在逐步兴起的大众旅游消费升级的客观需求,契合了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普遍期待,满足了城市居民对乡野生活体验的向往与追求。同时,发展民宿经济,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的有效方法。
“我市民宿经济兴起的时间不长,但在近几年的发展中,一些问题逐步显现,目前已经到了需要认真研究、完善提升的时候。”该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促进民宿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石狮先从旅游各方面基础都较为完善的永宁镇试行发展旅游民宿,为石狮全市的民宿经济发展做好示范。
记者了解到,《意见》是经我市相关单位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商讨论、反复修改,并提交市政府相关领导审阅、由市政府办公会研究通过而形成。
未来展望
——形成民宿产业链 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可以说,新鲜出炉的《意见》,为石狮民宿的整体发展提供了风向标。“未来,民宿经济将是石狮旅游大产业中的重要环节,特别是乡村旅游,它的主要抓手就在于民宿。”业内有关人士表示,民宿的发展面临着许多局限和困惑,即使民宿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仍然需要静下心来,仔细思考石狮民宿未来的发展之路。
该人士指出,石狮民宿不在于数量上的多少,而在于整体产业链的延伸,拉长民宿产业链,带动整个乡村旅游的发展,实现最合理的社会分工,才是石狮民宿的“科学发展之路”。“只有当石狮民宿站在高起点上起步,更多个性化的、差异化的人文内涵才能得以挖掘,整个民宿行业才能更加平稳地前行。”
(记者 林富榕)
本文转自“石狮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