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守则应由预订房客与民宿主人(民宿老板、民宿商家的代称)共同遵守。一旦房客预订成功,该守则即生效。
1.入住守则:
房客办理入住的手续为中午14:00,14:00过后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客亦按14:00办理入住手续。
房客若想提前办理入住手续,应由民宿主人确认房间未被其他房客入住后方可办理入住。
房客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登记入住(未申领身份证的儿童,需要持户口簿登记入住;未申领户口薄的小龄儿童,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材料方可入住)。未持有身份证的房客(或未持有户口薄的儿童),不得使用驾驶证、学生证、社保卡、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图片等代替身份证(户口簿)登记,需房客本人在民宿主人的引导下到当地派出所申请临时入住证明,方可入住。
外国国籍和港澳台籍的游客只能入住厦门两星级以上的宾馆,坚决不得入住民宿。民宿使用的身份证刷卡器及申报系统没有读取国外护照数据的权限。
2.退房守则:
办理退房手续时间为中午12:00。提前退房的旅客按12:00办理退房手续。
3.退款守则:
距离旅程开始7天(含7天)之前取消预订可获预订费用50%的退款。7天(不含7天)之内取消预订的,民宿不退款。住一宿网销售的其他旅游产品及服务不可退款。民宿商家自行代销的其他旅游产品退款事宜,应由民宿商家与房客自行商议。
4.押金守则:
民宿商家收取房客的入住押金不得超过当天入住房价,应在办理退房时退还。
5.服务守则:
民宿商家(民宿主人)应按照承诺提供应有的客房服务,由于客房服务品质产生问题及投诉,完全由民宿商家承担,房客有权要求赔偿及在住一宿网发布针对该商家的差评。民宿商家提供的有偿产品及服务也应符合实际,不得超过市场价格。